法国葡萄酒分级制度经历了多次改革,目前采用的主要体系包含法定产区葡萄酒(AOP)、优良地区餐酒(IGP)、地区餐酒(VDP)和日常餐酒(VDT)四个等级。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现行分级体系
AOP(Appellation d'Origine Protégée) 法国葡萄酒最高等级,对葡萄品种、产量、种植方式、酿酒工艺等有严格限制,确保酒体品质稳定。2020年8月改革后,AOC(旧称)被AOP取代,但酒标仍可能标注AOC名称。
IGP(Appellation d'Origine Géographique)
介于AOP和VDP之间,允许一定程度的葡萄品种混合,但需符合地理标志要求。2011年VDQS(旧称)被撤销后,部分VDS葡萄酒升级为IGP。
VDP(Appellation d'Origine Contrôlée)
日常餐酒等级,对生产标准要求较低,产量占比约75%,适合作为普通葡萄酒销售。
VDT(Vins de Pays)
最低等级,无严格产地控制,品质相对较低。
二、分级标准与产量
AOP: 产量仅占法国葡萄酒总产量的2%,需通过严格审查。 IGP
VDP:无明确产量限制,但需符合基本产区标准。
VDT:无严格监管,产量占比约50%。
三、历史分级体系的演变
旧体系:包含AOC、VDQS、VdP、VdT四个等级,2009年改革后VdP和VdT被IGP和VDF取代,VDQS于2011年正式废除。
现行体系:简化为AOP、IGP、VDF三个等级,但部分酒庄仍可能沿用旧称AOC。
四、补充说明
勃艮第分级:作为特殊产区,勃艮第采用4级分级体系(AOC、AOC Communales、Premier Cru、Grand Cru),仅夜丘、伯恩丘、夏布利三个子产区设有特级园(Grand Cru)。
以上信息综合了2009年改革后的现行制度及历史演变,适用于大多数葡萄酒产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