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扣押的电脑通常应在两个月内归还,但具体时间可能会因案件性质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92条,行政案件扣押物品期限为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扣押物品需要进行鉴定、检测、检验的,鉴定、检测、检验期间不计入扣押期间,但应当将鉴定、检测、检验时间告知当事人。
对于刑事案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如果扣押的物品与案件无关,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然而,对于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进行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则不得进行查封、扣押。
因此,如果是行政执法,最长是30天;如果是刑事犯罪扣押,最长是1年。如果电脑被扣押用于刑事案件,且最终确定与案件无关,则应在查明后三日内归还。
建议您在电脑被扣押后,主动与公安机关联系,了解具体的扣押期限和归还流程,以确保您的权益不受损害。如果有特殊情况或需要延长扣押期限,公安机关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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